道教文化纷繁绚灿,包罗万象,其内容庞杂多端,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道教神学
在道教文化杂而多端的内容当中,有一个核心,就是道教神仙信仰。道教作为一个成熟的宗教,具有一套自己的神学理论,有一种能够吸引人们进行追求的宗教信仰目标。这种信仰就是,人可以通过努力追求而成为长生不死、功能广大的神仙。这种神仙信仰乃是道教所阐发的神学理论核心。道教产生之初,即已确立了其神仙信仰,同时这一时期的道教还从古代哲学、原始宗教及古人的养生锻炼等行为中吸取了许多成分,用来组建其有关神仙信仰的理论和行为体系,奠定了道教神学发展的基础。在"神仙信仰"这块"磁石"的吸引之下,道教徒进行了种种吸收、创建文化的活动,营造出一个庞杂的道教文化体系。
道教伦理
道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反映在道教的教规、戒律当中。道教的伦理道德观念,既吸收了道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同时也吸收了儒、释二家的,故其内容愈来愈多,亦愈来愈复杂。其中对道教伦理观念影响十分显著的是儒家以忠孝为主轴的三纲五常思想。但和儒家不同的是,道教的伦理道德,主要是靠神灵的威力来贯彻的。道教一方面以长生成仙的美好幻想来引导人们自觉地遵守伦理道德;另一方面又用赏善罚恶的神灵威力来迫使人们遵守伦理道德。正面引导与反面恐吓相结合,使它的道德伦理准则,在社会上发生更大的影响。此外道教的劝善书,使道教的伦理道德思想更集中、更系统化和更通俗化。
道教哲学
以往道教被认为是一种低级通俗的民间宗教,只有一些近于巫术的符水、斋教、科仪,谈不上哲学思辩。但如今大部分的学者皆认为道教有其哲学性的内容。道教哲学是为其教义服务的,是其教理教义的思想理论基础,换言之,对道教教义的哲学论证就是道教哲学。道教哲学的思想素材一开始就来自中国哲学,主要是道家哲学。道教大量地利用了道家哲学的理性论证,使道教思想中包含世界观、认识论、伦理学、人生论等丰富的哲学内容,这些内容是道教哲学的基本范围和构成成分。其中神仙不死之"道"是道教哲学的中心范畴,神仙存在和人能成仙不死是基本的命题,论证人有无成仙的内在根据、人成仙取何途径是其思想体系中最主要的一面。
道教金丹术
金丹术是道教的一项重要方术,包括外丹和内丹。外丹即通常所说的炼丹术,也称外丹黄白术。外丹以丹砂、铅、汞、硫为主要原料与其他药物相配合置于炉鼎之中,运用"飞"、"抽"、"伏"、"封"、"淋"…等等手段加以烧炼,以求制得服饵后能使人长生不死、羽化登仙的仙丹妙药。因相信服食金丹才能长生成仙,故历来道士莫不投入毕生心力加以炼制。虽然服食金丹最后并不能长生不老,但道士在炼丹过程中,却意外地推动了中国古代科学的发展。随着外丹术的逐渐衰落,代之而起的是炼养人体精、气、神的内丹术。内丹术继承综合了服气、胎息、守一、存思等功 法,对后来的气功 影响很大。
道教医学
自道教创兴之时,道教就把医术作为其传道济世的工具。而且随着魏晋神仙道教理论体系的建立,道教徒更是把医药视为其追求和达到长生的必要辅助手段和必备知识。道教医学"道法自然"的思想为理论指导,加以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了极富道教特色的人体医学思想。道教医学家经过长期济世行医的医疗实践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医疗经验,并且发明创新了各种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道教医学养生功 法,如房中术、服食、辟榖等等。
道教文艺
道教文学艺术就是以宣传道教教义、神仙长生思想以及反映其宗教生活为题材的内容的各种形式的文学艺术作品。文学艺术可以扩大道教的社会影响,进而提高道教的宗教素质。反过来,道教
的神仙信仰也给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巨大的影响。在道经中,不仅有些道经本身就是文学作品,而道教中的音乐、宫观建筑、神仙图像等,也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在中国的文学艺术作品中,以道教和神仙为内容的作品更是不可胜计,从中也可以看出道教与文学艺术的密切关系。
当然,道教文化的内容还不止上述六个方面,如果深入地加以探究起来,必将会发现道教文化的丰富及多彩。
影响
编辑道教不同于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它不是由外国传入的,它是中国本土生长出来的。它起源于中国古代先秦王朝的道家,奉老子为教祖和最高天神(老子是我国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所撰述的<<道德经>>开创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先河。他的哲学思想和由他创立的道教学派,不但对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公元十四世纪时传入了欧洲,对欧洲古代文化和思想也有深远的影响)。道教同时承袭了中国古代社会巫术和求仙方术是土生土长的本民族宗教。他在东汉晚期逐渐形成,长久做用于民族文化心理、风俗习惯、科学技术(如火药的发明和中医药理论的形成都与道教有关)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广泛领域。道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和深远的。
那么它对中国社会有哪些影响呢?首先,道教认为“社会只是一方存在的客体,在其中生存的人类,应有其独立自存的自由性,而不受任何意识型态的束缚。其次,主张人类应学习好处世的智慧和自我修养的能力。强调人在自然天地间应有积极的作为,不优天、不畏天、才是最好的生存状态。第三、道教要每个人都要用心感受周围的事物,热爱生活,享受生活。道教的中心思想就是“自我、平常、和谐和循环。”也就是万物循环、太极长转的道理。这些理论曾在我国西汉年间用于治国的思想,使广大人民得以从秦朝的苛政中得以休养生息,使西汉社会得以发展和强盛。
道家所倡导的:“天有天道、地有地理、人有人论、物有物性”的法则,就是说:“有天道,日月星辰是运动的,有地理,山河江海是可循环的;有人伦,就要有尊卑和长幼。老子曾讲过:“人生天地之间,乃与天地一体也、天地、自然之物也;人生,亦自然之物;人人有幼、少、壮、老之变化,犹如天地有春、夏、秋、冬之交替,有何悲乎?生于自然、死于自然,任其自然,则本性不乱;不任自然,奔忙于仁义之间,则本性羁伴。功名存于心,创焦虑之情生;利欲留于心,创烦恼之情增”。这就是老子对人规范的行为准则。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曾对老子的所言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老子在论述人情世故中也有精辟之道,值的借鉴。老子说:“人生于世,有情有智。有情,故人论和谐而相温相暖;有智,故明理通达而理事不乱,情者,智之附也,智者,情之主也。以情通智,则人昏庸而事易颠倒;以智统情,则人聪慧而事合度。”老子的这些观点,对当今人与之间的交往有绝对的指导作用,很值得我们借鉴。
道教思想之所以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就是因为它的主张附合人们热爱和平,向往自由的美好愿望。它对人类要求的行为规范,附合历代统治者的意愿,对于稳定社会,发展生产有着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利用道教的教理教义来平和人们心态,指导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怎样融合于社会,不争权夺利,自强不息的建设美好家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思想对稳定社会,有着积极作用。
作用
编辑
简介
和谐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义之一。中国传统道教文化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
远的影响。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道教文化依然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挖掘和弘扬道教文化中诸如
“无为而无不为”“见素抱朴”“上善若水”“无量度人”“性命双修”“道法自然”等思想的积极因素,有益于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价值取向
胡锦涛在中央党校讲话时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这就是说,和谐社会的构建应给全体社会成员以平等的发展平台,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诚信至上、道德为善、法制在心、秩序井然的和谐社会氛围。在“和谐之风”遍神州的今天,老子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思想显然仍有其强烈的现实意义。“见素抱朴”中的“素”“朴”指人之善良、纯朴的自然本性。“少私寡欲”中的“寡欲”指以平常心对待万事万物,并有较强的自我控“欲”能力。因此,一个“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人,就是一个能“持守外表单纯、内心质朴、减少私心、抑制欲望” , 回归到最初纯真本性的人。一个人人都能“见素抱朴”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正义、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事实上,水有源,树有根,我们今天之所以追求和谐,是因为现实社会中还存在些许不和谐现象。譬如,教育方面,教育资源的地区间分布不均衡,进一步导致受教育者享有的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经济方面,一些人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眼前利益而在市场竞争中采取摈弃信用、弄虚作假等不公平的恶性竞争行为;收入方面,社会财富的分配机制还存在地区间、行业间等非合理性的差异因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收入非正义性不平等。而“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意着秉承纯洁朴实的本质,诚实无欺,公平交往,不弄虚作假;意味着减少私欲杂念,坚守正义,不口是心非。这对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 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具有其独特的积极作用。
思想观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是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因此,建设充满活力型的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充满活力,就是要开创一种优秀的工作局面,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绩得到肯定” 。而道教经典《度人经》中“仙道贵生”“仙道贵度”所体现的利人利己、利世利国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对于建设充
满活力型的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道教本身就是“以重视个体生命(贵己重生) 的价值观为本,探讨如何使个人精神快乐和生命永恒的问题” 。它不但高扬“出世”的精神,要求道教徒们“度己”,而且也以“入世”的情怀要求道教徒们“度人”。体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就是要养我德行、扬我薄力、济世利人,促进人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私奉献和任劳任怨等优秀道德品质的形成,搭建激发全社会
创造精神的和谐平台。无须讳言,当前社会中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着人们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诸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比如,农民工权益保障、煤矿工作业安全、弱势群体救助、城镇改建与居民安置以及反腐倡廉等,如果处理不当,就不能尽快尽好地形成全社会成员认可的共同价值观,从而迸发出人们主动的创新热忱,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而道教主张“既入大道, 身为得道, 虽为得道, 实无所得, 为化众生”,即不论自己的修行有多高,如果不能运用到实践中去,不能服务于人民大众,那么也不能算得“道”。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尽自己全力去“为化众生”,那么充满活力型的和谐社会定会生机勃勃地映入我们的眼帘。
行为理念
在道教内丹学中“, 性”指心性、理性,又谓之“真性”“真心”“真神”等;“命”指生命、形体, 又谓之“元精”“元气”等。主张“性命双修”的道教内丹学,是迥异于中国儒学、佛教及西方传统的养生学而为道教养生学所独有的。中国儒学、佛教的养生学只重视心性的修养而忽略炼精气的命修,西方传统的养生学只重视身体的健康长寿而忽略炼心神的修持;而道教内丹术则践行“性命双修”,既主张通过身体锻炼升华人的生理功能,又主张通过心性修养净化人的心灵,并认为两者不可分离,二合为一。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道教这种“性命双修”的养生方法对于我们保持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进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大有借鉴价值。放眼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尽管社会组织机制上还存在诸多亟待健全之处,社会管理上也还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但历史的车轮仍在滚滚向前,这让许多人产生了紧张焦虑、心浮气躁等亚健康心态,心理病人亦在不断增加,这一切无疑是我们构建安定有序型和谐社会的隐性杀手。如果我们能适当借鉴道教“性命双修”的炼养方法,去主动疏导紧张焦虑的情绪,去积极平顺浮躁的心态,那么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居乐业的居民生活必将指日可待。
行为原则
作为一个综合有序的体系,和谐社会既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构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型和谐社会,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而道教的鲜明特征之一就是“强调个体生命与宇宙生命的合一,其理想的人格是一种自然人格” 。《道德经》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即“道”是万物的本源与规律,研究“道”的目的之一就在于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全面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今天,为了尽快地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认识自然,顺应自然,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本性,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我们如何才能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呢? 因为“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居。衣被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矣;万物归之而不知主,可名于大矣。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所以“自然之道不可违, 因而制之”。即我们要充分认识自然界的规律,遵守生态规则,按自然规律办事。我国的环保形势不容乐观,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土地沙漠化、“双高”(高消耗,高污染)企业增多以及国民环保意识淡薄等现象无不在昭示我们,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将是和谐社会的自然物质基础。当前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有增无减,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历史的眼光和发展的眼光来高瞻远瞩地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社会是人类的共同追求,那些只顾眼前利益逆“道”而行的短视政策势必危害人类自身。因此“, 反者道之动” ,我们应该通过民主法制的推进和完善,遵循可持续性的科学发展观,重视资源的有序开发和高效利用,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婚姻观
编辑道教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道教与儒家思想有很多不同之处,但二者都肯定人生的美好。只是儒家比较侧重于人生的社会性一面,强调处理好与自己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而道教则更侧重于祈求自然生命的改良和永久,而对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东西如爱情婚姻,都希望在另一个世界即仙境中得到延续,对待人间的婚姻,道教的绝大多数派别都持肯定的态度。他们的理由是:天地之间的事物皆由阴阳结合而成,男阳女阴,相互配合和谐才能体现天道[2] 。
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认为,如果没有婚姻关系,必然导致“阴阳不交,乃(出)绝灭无世类也”。被道教界视为养生权威的彭祖,则从人的生理与心理本能出发,认为“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许多道书都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人道不可废。可见,道教对婚姻采取的是肯定的态度,即便是清规戒律严明的全真道,也不一概地否定社会上的婚姻制度,对民众的婚姻不加批评,同时也接受在家者为本派的居士。
道教对婚姻虽持肯定态度,但却坚持将宗教与婚姻分开,两者不相干涉。在《三百大戒》中规定道士“不得与人间婚姻事”。当然,更不能“破人婚姻事”(《云笈七签》卷三十九)。
道教对妇女的尊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表现得非常独特。这也许与他们继承了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思想有关。在他们的神仙理想中,女仙具有与男仙相同或相近的地位,女冠(道姑)可以与男性道士一样直接成为仙人。道教的婚姻观,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理念。尤其是早期道教,男女平等的观念尤为典型。《太平经》认为,“女之就夫,比若男子之就官也,当得衣食也。”这就是说,做妻子如同做官,应当享受“俸禄”。因此,一旦婚姻关系成立,夫妻就应当共同努力生产劳作,创造美好生活。“女之就夫家,乃当相与并立同心治生,乃共传天地统,到死尚复骨肉同处,当相与并力,而因得衣食之。”不仅如此,这种共同的协力劳作,还是巩固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夫人各衣食其力,则令妇人无两心,则其意专作事,不复狐疑也。”(《太平经合校》卷三十五)这种强调在共同劳动基础上的夫妻平等观念,能出现在1900多年前的道教经典中,不能不令人叹服。
道教在讨论婚姻生活时,强调夫妻生活的和谐。这与他们长期的养生实践有直接关系。本来,提倡性生活的和谐是祖国医学中的优良传统,道教从初建起,便继承了古代房室养生的传统,并有所发展,在往后的演变中逐渐排除了粘附于上的巫术成分,逐步形成了道教的养生理论。道教反对禁欲主义,但也反对无节制的纵欲。道教中的有识之士反对青年男女过早婚嫁或参与性生活。这些观点对于中国长期存在的早婚陋习,是一种合乎科学的批评。另外,道教继承了古代房室养生的传统,形成了自己的房室养生学,其中对于性科学的研究,曾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这部分遗产,探讨得还很不够。人们对其中的糟粕揭露较多,而对其合理因素尚很少有科学的分析。对此,我们还是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
道教对婚外性关系持否定的态度。《太上经戒》述元始天尊所颁十戒中有“不得淫乱骨肉姑姨姐妹及其他妇女”一项。与“骨肉”即亲姐妹发生性关系,很早就被中国古人视作淫乱逆伦,至于“姑姨姐妹”,则不妨娶为妻室。但从现代的遗传学和优生学的眼光看来,却同样不妥,因为结婚者血缘关系过近,容易导致各种遗传疾病的发生。道教反对与姨表或姑表姐妹发生性关系,不知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但其间的合理性则是显然的。戒律规定不可淫人妻女,也不可从事婚外性行为:“不得教人淫佚,别离夫妇。”(《要修科仪戒律抄》卷五)宋以后渐渐盛行的道门劝善书中,对“淫”的批评相当突出,这是针对封建时代部分富人的纵欲无度,同时也是针对着旧社会普遍存在的卖淫嫖娼的歪风。这种腐朽的两性关系,在旧社会,既是对不合理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又是对正常婚姻的一种销蚀剂。道教对它的抨击当然有合理之处,即便在今天,道教的这种思想也未失落其价值。
道教本质
编辑任何宗教在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两个基本的范畴:信仰和仪式。前者属于见解和主张,后者则是明确的行为模式。梁山泊英雄聚义的基本纲领一是替天行道,一是忠义双全,这两者都是道教信仰的鲜明体现,而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则是宗教仪式的变形运用。它们共同构成了《水浒传》的道教文化底蕴。
从梁山泊忠义堂前高高飘扬的杏黄旗所书“替天行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所蕴含的道教思想的影响。老子被东汉中后期兴起的道教奉为教主、太上老君,成为道教的始祖。道教将老子之道作为最根本的信仰和教义。在道教看来,《老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生成天地,养育万物人类。但它却是一个盈亏有度、此消彼长的自我调节运动过程。天道的运行,就好像拉弓射箭一样,有张有弛,消长有度的。当天道亏缺时,就需要增益之;当天道盈溢时,就要自我排泄。所谓的“天道”实际上就是“人道”,因为封建最高统治者常常标榜君权神授,代天行道,统治阶级的意志常常是天的意志的体现者,就此而言,天道与人道是一致的,它们统一于封建君主的自我意志。因此,“皇道”就是天道与人道的统一。但是当天道与人道出现尖锐冲突、皇帝不能自行其道的时候,就应该以新的人为的力量来改变现状,实
现天道与人道的顺利运行。“替天行道”的基本含义就是“替放弃了统治责任的宋朝皇帝来行使封建统治的政治职能,即以非正常的手段来实现封建统治的正常职能,维护正统的封建统治秩序。”由于奸臣贼子蒙蔽圣明,使得“天道”不行,所以宋江的“替天行道”就是要替皇帝行“皇道”,因而不能说宋江举起了“替天行道”的旗帜,就表示他要造皇帝的反了。
《水浒传》所体现的天下太平的社会理想也富有道教色彩。这一点金圣叹早已指出,他在评《水浒传》楔子的开场诗时说:“一部大书诗起、诗结,天下太平起,天下太平结。”在政治领域内,阴阳相谐相通、持中守和体现为君、臣、民的相通与合作。作者强调,君、臣、民“三气不善相通,太平安得成哉?”因此,君、臣、民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君为父,象天;臣为母,象地;民为子,象和。天之命法,凡扰扰之属,悉当三合相通,并力同心,乃共治成一事,共成一家,共成一体也,乃天使相须而行,不可无一也。一事有冤结,不得其处,便三毁三凶矣。故君者须臣,臣须民,民须臣,臣须君,乃后成一事,不足一,使三不成也。故君而无民臣,无以名为君;有臣民而无君,亦不成臣民;臣民无君,亦乱,不能自治理,亦不能成善臣民也;此三相须而立,相得乃成,
故君臣民当应天法,三合相通,并力同心,共为一家也,比若夫妇共为一家也,不可以相无,是天要道也昆。”在这里,君尊臣卑的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被淡化了,反复强调的乃是君臣民“三合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事”,缺一不可的协作关系。
风水文化
编辑风水文化是中国古老的文化现象,对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道教建筑是道士布道传教,供奉、祭祀神仙和举行各种宗教仪式的场所,它不仅受到道教文化的影响,而且其建筑设计也体现了风水理念和原则。
从本质上看,风水文化和道教文化是两码事情,风水立足于世俗社会的生存需要,追求现实生活中的理想环境;而道教立足于超世俗的“仙界”和“仙境”,追求一种精神世界中的理想环境。但是,二者从内容和形式上表现出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理想环境的追求,又使二者之间产生了密切联系。二者都包含了阴阳、五行、周易、八卦、九星、气论等思想,风水中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理想环境模式中的四灵兽与道教中四个方位的守护神颇有渊源,道教中的符录、斋醮、咒语等术语也同样流行于风水中。道教经典
《道藏》中收录有如《宅经》这样的风水著作,道教丛书中也有关于风水师“相地”的记载,而许多道士同时也是民间的风水师。正因为风水文化与道教文化之间有诸多联系,道教建筑除了深受道教文化的影响外,还包含了大量的风水理念和原则。风水理念和原则在道教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中始终都影响着道教建筑。东汉末年道教成立之初,便有“治”的修道场所的设立,三国时期有“二十四治”、“二十八治”的空间概念,道教早期的“治”已经有了风水文化的蕴涵。如《云笈七签》中收录有“二十四治”的首治“阳平治”的资料“, 治在昌郡彭洲九陇县,去成都一百八十里,道由罗江水两岐山入水路四十里。治道东有龙把守,神水二
柏生其上;西南有泉,决水东归”。在资料中,作者记载了治所的路、门、泉、交通、方位等事项,这些关于治所山川形势、水流、方位等地理环境的描述也正是风水文化所看重的。资料中关于道教早期治所地理形势的提示性描述,说明在道教初创时期设立修道场所的时候,不仅考虑到了道士、香客和游客的出行方便、基本生活需要以及有利于传道布教等因素,而且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了风水文化中的“系统性原则”。所谓“系统性原则,即综合考虑地处中心、交通便利、地域、、资源、地质条件等客观环境因素”。
道教建筑是道教文化的深刻反映,是道教思想和信仰体系的生动体现,其建筑设计深受道教文化的影响;不仅如此,道教建筑自道教成立以来就受到风水文化的影响,在诸多方面都打上了风水文化的烙印。加强对道教建筑和风水文化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也可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