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是文化部中乡协艺术发展中心、中国领导科学艺术学会主办主管的综合性书画机构。于2010年经中国领导科学艺术学会编委会、艺委会、顾问委员会研究决定,正式成立的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秉乘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东风;并先后在北京、深圳、浙江、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广西、福建、云南、甘肃、青海、辽宁、吉林、安徽、江苏、宁夏、新疆及中部地区等六十多个省市县设有分支机构暨写生创作基地。他们首先要赢得认知。其次是准确定位。再次是创新模式。创造性思维让书画院在这一产业链上做到领先地位,产生社会影响力。将书画院的优势之一就是没有思想和体制上的约束,完全可以在不超越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跳出原有书画院创作加展览的僵化模式,实现书画院、书画家、文化公司、文化产业城乡结合,良性发展。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按市场化模式运作,由中国乡土艺朮协会发展中心提供艺术品牌、经营资质、办刊宗旨,提供艺术品资源及艺术家群体,艺术品收藏鉴赏专家团队等。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始终坚持“双百方针”、“二为”方向,注重开展书画艺术的学术研究,努力发展书画创新模式,真正秉着弘扬书画国粹、促进书画交流、繁荣艺术创作为宗旨。是北京现在能够正常开展多种多样系列活动的10家书画艺术机构之一,铁的事实证明他们在用实际行动为书画家着想、为书画家服务。试想,一个书画院如果缺乏服务意识,那就失去了其存在价值。如果不能良性发展、学术研究、提高书画创作服务水平,那无异于形同虚设、名存实亡。可以说:“学术、创作、服务”是目前支撑书画院发展的三足鼎。我院是是文化部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主管的专业书画院,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团组织。
本单位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北路15号,在中部地区郑州市郑汴路60号,本单位的法人是:张玉树。现有理事会成员8人(张玉树、徐岩、赵嘉符、周云、赵景伟、方罗、陈义广、常巨山等)。本院理事由理事会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是书画院的决策机构(理事长负责);书画院院务会(院长负责制);艺委会(执行院长负责制);管理协调机构(秘书长负责制);产业拓展创新机构(常务副院长负责制);创研机构(副院长、副秘书长负责制)。现书画院现分别设立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期出版有自己的书画专刊及专集,有独立的各地网络宣传平台文字图片及时更新。保证了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的实现科学规范管理不断发展壮大。
北京领导科艺学会书画院负责人:黄式强\\福建省书画分院:徐岩\\浙江省分院负责人:谢军、郑春\\东北书画研究院:陈义广、高文祥、崔丽明\\中部地区负责人:周云\\山东省分院负责人:宋合成\\河北省分院:方罗、王龙太\\湖北省分院:刘杰、梁莛伟\\湖南省分院:林伟、黄式强\\广西区分院:林泽峰、廖幼兰\\辽宁省分院:张红太、张晓宏\\安徽省分院:张德祥、张忱、徐庆坤\\河南省分院:李伟民\\冀鲁豫分院:刘冠中、卜繁昌\\陕西省分院:陈天柱、孙捷\\甘肃省分院:范灵杰、汝金荣\\中原分院:常向锋\\长白山创作基地:满文伟\\大别山分院:雷呜\\豫鄂皖创作基地:陈海\\井冈山创作基地:徐长征\\泰山书画分院创作基地:石礼智、孙兆君\\太行山创作基地:周蕴\\佛教文化书画院暨开封基地:释心广、赵景伟\\福建合掌岩创作基地:释本圆\\漳州万福岩基地:释心一\\开平寺书画分院:释传雄\\泉州市德化创作基地:卢更\\石狮市创作基地:戴旭东、潘毓聪\\内蒙古书画研究院:白辉、李红英\\中原书风联盟:雷鸣声、王顺增\\中原画派联盟:陈玉莲、李瑞峰\\宁夏职工书画院:雍进成\\华夏张姓文化书画院:张国防、张志雄\\豫东分院:崔述远\\水墨艺术研究院:王治中、马宪法\\云南省分院: 林文革\\齐鲁书画研究院:石礼顺、蔡正安\\郑州市分院:林长龙\\大佛寺书画院:王爱卿\\苏州市分院:江启祥、许岩\\永春县普济寺:陈良明 、郑维泽\\广东省分院:黄天丰、姚合义 \\豫皖苏鲁书画院、永城市创作基地:刘志远、曹仲田\\山东省滨州分院:张新建\\中原齐鲁书风画派联盟:常巨山 周蕴波\\黄冈市书画创作基地:唐秀珍、朱春芳\\东北分会基地:高文祥 高利生\\辽宁省政法书画院:李克华、张子峰\\中青年书画研究院:王洪峰、王元石\\青海省书画院:杨向前、王杰民\\沈阳市分院:高利生\\大连市分院基地:张淘淘、白忠燕\\山东日照市分院基地:李吉功、孙兴文\\广东中山市创作基地:张炜、温庆智\\珠海市创作基地:党金龙\\豫南商城县创作基地:程友珍、熊伟生\\山西省书画研究院:李军\\中乡协女子书画研究院:董玉梅\\内蒙古通辽市书画院:张院长\\黑龙江书画分院:牡丹江\\深圳市创作基地:原宇凯\\饮食文化书画院:殷明昌、熊明焕\\青岛创作基地:宋合成\\商都书画分院:丁洪强、吕中州\\义乌分院:余梯建\\慈善文化书画院:朱肖金\\中原书画院:常向锋\\黄河书画院:王崭新\\酒文化书画院:闫三军、赵翔宇\\茶文化书画院:潘汉龙、赵凡国\\长江文化研究院:陆宏桥\\中原西夏文化艺术家联谊会:许敬银 冯建国\\四川省书画研究院:周京辉\\闽北神六养生文化创作基地:谢新辞\\禅学文化书画院:释恒乾、赵景伟\\中医药文化遗产书画院:贾卫国\\辽河画派十家画院联盟:崔丽明\\辽宁青年书画研究院:张晓宏、赵月萍 \\军旅文化书画院:韩颜鹏、徐赟\\观音寺分院:释恒乾。\\太行山创作基地:陈海 \\仪狄故里书画院:郭建新。千山书画研究院:李庆华。广州分院:汤景全。华东分院常州创作基地:牛廷战。中国乡协易经文化书画院:蔡恒祥。。。。。。
主管单位:文化部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华夏丹青》杂志社等。中国领导干部网、中国领导科学艺术学会、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主办主管的还有《领导科学与艺术》杂志社(刊号:ISSN2219-0384)(国内发行号G000Y0026)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加盟合作电话:18610208513、13014613808。官方网址:www.xtys.org www.gbshy.com www.ldgb.org QQ及微号:812126618 附录:百家文艺机构和传媒单位鼎力支持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合作共赢共襄盛举 文化部中国乡土艺术协会艺术发展中心、中国乡协书画艺术委员会、中国乡协艺术交流中心、中国乡协传统文化委员会、中国乡协文化艺术委员会、中国乡协书画院、中国乡协旅游文化委员会、中国乡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国艺术人才培训管理办公室、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国文联文化艺术普及促进会、中国领导科学艺术学会、中国领导科学艺术学会书画院、中国佛教文化书画研究院、中国当代水墨艺术研究院、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中国艺术家联盟、中国酒祖仪狄故里书画院、中原画派十佳画院联盟、中原齐鲁书画联盟、中国领导干部网(十省市地方频道)、《领导科学与艺术》杂志社、《华夏丹青》杂志社、西部领导干部网、福建领导干部网(福建书画研究院)、中国河南干部网(河南书画研究院)、北京领导干部网(北京书画研究院)、山东领导干部网(山东书画研究院)、河北领导干部网(河北书画研究院)、浙江领导干部网(浙江书画研究院)、湖北领导干部网(湖北书画研究院)、广西领导干部网(广西书画研究院)、安徽领导干部网(安徽书画研究院)、内蒙古领导干部网(内蒙古书画研究院)、豫北领导干部网(冀鲁豫书画研究院)、中国领导干部网齐鲁书画院(云南书画研究院、辽宁书画研究院、宁夏书画研究院、甘肃创作基地、青海省书画分院、广东省分院、深圳创作基地、中山创作基地、福建合掌岩创作基地、樟州万福岩创作基地、泉州石狮市创作基地、贺兰山大佛寺创作基地、黄冈写生创作基地、福建南平市开平寺分院、山东泰山分会、苏州创作基地、杭州创作基地、福建永春普济创作基地、郑州书画分院、信阳商城县创作基地、华商书画研究院、陕西书画研究院、山西书画研究院、中原书画研究院、商都书画研究院、豫东书画分院、义乌书画分院、永城分院永城创作基地、佛教文化书画院、慈善文化书画院、黄河文化书画院、文君酒文化书画院、华夏张姓文化书画院、长白山书画研究院、大别山书画研究院、贺兰山创作基地、井岗山书画研究院、中国领导干部网泰山分院泰山创作基地、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泰山分会、滨州分院、日照分院创作基地、山东国画研究院、中原齐鲁书风画派联盟、中原西夏文化艺术家联谊会、敦煌文化艺术家联谊会、中国乡协女子书画研究院、中国禅学文化书画研究院、中国乡协易经文化书画院、中医药文化艺术研究院、中国茶文化书画研究院、中国红木文化书画院、中国饮食文化书画院、中华陶瓷文化书画院、中国领导干部政法书画研究院、中国领导干部青年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东北分会、中国领导干部东北书画研究院、本溪分院创作基地、葫芦岛创作基地、内蒙古通辽分院创作基地、黑龙江分院创作基地)、中国领导干部华东书画研究院等100多家传媒及文艺机构鼎力支持。实施细则略 QQ群:316116708、 QQ:812126618、微信号:812126618、电话:18610208513 zys.
官方网址:www.xtys.org、www.zhonggan.org、www.gbshy.com、www.zgshysj.org
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章程
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 本院名称: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
第二条 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是由全国热爱书画艺术人士,专业画家、书法家自愿参加组成的文化群体,是经文化部中国乡土艺术协会艺术发展中心报批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具有社会法人资格。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书画交流传播,发现培养书画精英和文化经纪人才队伍,繁荣中国传统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书画创作交流,作品展览展示,采风学术研究,培养专业人才,打造书画领军人物及团队提供专业咨询。
第三条 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的宗旨是:在国家法律、政策和道德风尚规定的范围内,团结海内外书画艺术工作者,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艺术及先进文化,促进祖国书画艺术交流与书画事业的蓬勃发展为己任。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书画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组织、举办大型书画作品展览、比赛及笔会;
(三)组织、开展书画教学与培训,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人才培养与推荐;(四)开展全国书画的创作评审。
(五)编辑、出版书画教材、杂志、作品集;
(六)组织、开展本会业务领域内的其它活动。
第三章 理事会员(可以升级为董事即初始股东)
第六条 申请加入理事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加入本院的意愿;
(二)拥护本院的章程;
(三)在本院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与本院业务相关联。
第七条理事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交入会申请书;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并提供所需资料;
(三)经艺术委员会审议讨论通过;
(四)有书画院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院的活动;
(三)获得本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会内其它合法权益。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院章程;
(二)执行本院的决议;
(三)维护本院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院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向本院及本会推荐人才、赠阅院、会内部刊物。
第八条 会员退出本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证件、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 理事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研究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
第十条 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等。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须知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是文化部中乡协艺术发展中心、中国领导科学艺术学会主管,全民所有制国企“北京环球影音艺术服务公司(中国领导干部网)”主办的综合性书画机构。于2010年春经中国领导干部网编委会、艺委会研究决定,正式申办成立的“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秉乘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以来“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东风;其先后在全国八十多个省市县成立有书画分院暨写生创作基地。将书画院首先要赢得认知。其次是准确定位。再次是创新模式。创造性思维让书画院在这一产业链上做到领先地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实现书画院、书画家、文化公司、城乡文艺产业有机结合,良性发展。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由文化部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提供优势品牌、经营资质、办院宗旨,提供艺术品资源及艺术家群体,以及艺术品收藏鉴赏专家团队等。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始终坚持“双百方针、二为方向”,注重开展书画艺术的学术研究,努力发展书画创新模式,真正秉着弘扬书画国粹、促进书画交流、繁荣艺术创作为宗旨。是北京现在能够正常开展多种多样系列活动的10佳书画机构之一,铁的事实证明他们在用实际行动为书画家着想,为书画家服务。试想,一个书画院如果缺乏服务意识,那就失去了其存在价值。如果不能良性发展学术研究,提高书画创作服务水平,那无异于形同虚设名存实亡。可以说:“学术、创作、服务”是目前支撑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良性发展的三足鼎。现书画院分别设立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期出版有自己的《华夏丹青》画刊及专集,目前全国各地有近百家网络媒介暨宣传平台,书画家推介及大型活动文字图片及时更新。保证了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实现科学规范化管理,直至不断发展壮大。是目前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行业最成功的书画群体组织之一。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展现中国书画艺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构建和谐社会,让广大老中青书画家,艺术爱好者打造施展才艺的公益平台,为中年实力派画艺展露,老艺术家们晚年幸福,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更进一步展示书画艺术家的风采。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通过开展笔会、交流、展览等活动,为书画艺术家们的艺术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和机会,同时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积极做出贡献。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 得到了有关领导和专家们的关心和支持,中国书画艺术发展研究院坚持健康积极向上的原则,坚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为培养书画艺术人才,促进和发展中华民族的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一、申请加入院士及会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中国传统文化。
2、具有一定造诣的书画、摄影、文学等艺术爱好者。
3、自愿遵守书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书画院权益,完成书画院的工作任务。
二、加入程序
1、凡加入本会、本院者,提供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交作品2幅,4张一寸标准照片,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理事会员。会员费用:每年RMB:200元(终身会员:一次交RMB:500元;),以上艺术院校学生,凭学生证会费减半。特殊情况下可免费。
2、赞助3000元人民币可任本会本院终生理事(有成功合作奉献者可升级为董事即初始股东)。赞助5000元人民币可任本会终生常务理事(有超强工作能力者可以升级为董事即初始股东)
3、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会员证加入《文化艺术人才资源数据库》相关手续。
4、发给书画院荣誉证书及《美术工作者会员证书》,即取得书画院会员资格和享受权力。
5、本会、本院利用自身近百家分院基地有利条件和社会关系,合理地帮助会员举办个人作品展、出版书画作品集、书画笔会写生等社会活动;为会员出书画杂志,作品在本院官方网站发布。
6、建立会员文档,并在中国领导干部书画院、协会官网上及院刊上予以公布。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
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艺术发展中心
2015年10月18日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管理办法》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是由全国热爱书画艺术人士、专业画家、书法家自愿参加组成的文化群体,经文化部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全民所有制国企“北京环球影音艺术服务公司(暨中国领导干部网)”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具有社会法人资格。
一、办院宗旨: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书画交流传播,发现培养书画精英和文化经纪人才,繁荣中国传统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己任。
二、业务范畴:
书画创作交流,作品展览展示,采风笔会,学术研究,培养专业人才,打造书画艺术领军人物及精英团队,提供专业策划咨询等。
三、组织架构部分成员
本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书画院常务会组成(即院委会常委)是由董事会董事长、院长、执行院长、秘书长推选产生。院委会是本院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新一届院委会核心成员为:董事长张玉树、院长赵嘉符、执行院长徐岩、秘书长赵景伟、艺委会主任陈义广、理事会理事长林长龙、院委会主任谢军、荣誉院长方罗、雍进成、陈玉莲、李吉功;副院长兼院长助理孙兆君、运营总监余梯建、编委会主任张红太、事业发展部部长李长学、顾问委员会主任洪英士,艺术总监马宪法、院委会副主任王杰民,常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云共19位院委会常务委员会核心成员组成。
1、院长赵嘉符;执行院长徐岩:全面负责本院的各项工作,掌握书画院的发展方向,规划发展蓝图,负责人才推荐事项,并负责财务签字等。
2、法人代表张玉树董事长:其职责是把书画院整体发展规划沿着院委会设定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运作,正确选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协调内外部门关系,团结院委会机构成员,策划大型活动将书画院发扬光大。
3、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赵景伟、艺委会主任陈义广;在院长、执行院长、董事长等协助下展开各项计划制定执行,配合院委会全面管理长远发展大计。
4、荣誉院长:方罗、雍进成、李吉功、陈玉莲,顾问委员会主任洪英士等老同志:负责邀请德艺双馨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业人才担任导师及高级顾问,大家一起参与书画院建设,并积极献计献策。
5、副院长兼院长助理孙兆君、常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云等:在院委会授权范围内主管书画院的日常运营工作,落实督促书画院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及各地书画分支机构成立挂牌对接落实情况。
6、理事会理事长林长龙、院委会主任谢军、艺术总监马宪法全权负责书画院暨中国书画家联合会的理事会组建工作,以及《华夏丹青》画刊采编,会员证业务办理等相关事宜。
7、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发展四众,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由东北分院(分会)负责人陈义广主任、李长学主席全权负责启动“中国形体艺术(合美汇)发展中心”为基础的,重组新的项目部,借助领导干部书画院传统文化艺术优势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携手共进打造“健康产业项目暨美丽文化惠民工程”。
8、运营总监余梯建、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李长学分别授权成立二个项目部,由运营总监余梯建副秘书长牵头启动“书画艺术品线上线下互联网+众筹交易平台”模式及“文化艺术品投资交易所”实体。大家都要积极参与进来,一定相互配合监管别出现重大失误。
9、编委会主任张红太、艺委会副主任王杰民在院委会指导下协助办公室主编周云,把好文字采访编辑之关键,完成有关画院的文章图片宣传发布及网络平台建设等,并负责好办公室文字方面具体事项。
10、院务会每季度集合召开一次例会,地点可临时选定,总结上季度工作,研究规划下个季度工作的统筹合理安排。
11、各地书画分院院长,秘书长及其签约书画家都是理事会常务理事,每年集合开一次理事会会员大会,研究商讨本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下年度工作安排事宜等。
12、每年召开一次本画院全体工作年会并进行表彰大会,经验总结,扬长避短,共叙友情,提高技艺,开拓未来。
13、凡是本院及分院管理人员以及本画院签约合作书画家(包括已办理会员证理事、院士等),一律颁发本院入选《文化部艺术人才资料数据库》资格证书、上岗胸牌、工作证等,参加社会各种活动时须持证上岗。
四、书画分院基地组建及实施细则
各地成立的书画分院、创作基地是隶属总院的分支机构,在总院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地分院成立时必须严格把关审核,严格手续审批。条件成熟一个设立一个,一定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成立的步骤是:各地有识之士向总院院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办公会负责审查或委托常务副院长以上院领导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审查情况书面移交董事长、院长,由院长主持召开院务办公会议,共同商议决定,最后由董事长、院长、执行院长或秘书长签发文件授权决定成立事项,下达正式批复文件。
1、各省、市、县组建新的书画分院、分会及创作基地时,由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须同时授权,并上报中国乡协艺术发展中心统一行文方可实施。
2、新建的各地分院、分会暨创作基地,须缴纳工本费用第一年为一万元(包含考察规划、办证行文、设计建立一个官网宣传平台、网络空间域名等);所有分院第二年起自负网络空间域名维护等相关管理费用为每年为5千元。
3、各分院每年至少组织1—2场次与总院合作的采风笔会、展览义卖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系列活动,相关活动计划须每年三月底前上报总院备案,统筹计划安排日程,年底时便于总结评选先进分院、基地并予以表彰。当年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在总院范围内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没有完成组织活动任务的,一律撤销其分支机构编制并多家网媒体公示。
4、画院领导和签约书画家不得私自到各分院开展笔会与书画相关活动,分院也不得私自与总院签约书画家联系笔会的个人行为,确实需要的可让总院安排协调。若发现书画家私自到各分院单独行动的,各分院可谢绝提供便利、安排食宿及报销费用等。书画家违反规定累计两次时一律解除合作,免去职务,删除本画院所有宣传平台上该书画家的文图资料等。各书画分院如违反规定累计超过三次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撤销其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5、书画活动举办方及组织者必须提前向院委会上报参加活动的书画家名单、人数和明确带队领导及书画家润笔费等。由院委会研究决定后下发通知,正式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及相关费用。一般创作时间为二天(旅途和参观时间不计),如超时需要上报院领导与书画家沟通协商,并征得大家同意后方可具体实施。
6、为保障绩效奖励机制,提高大家工作的积极性,特别设立合作奖励制度,每当成功创建一家艺术分支机构的,从书画家润笔费中提取20%作为书画院发展的奖励基金(其中10%留画院年会及福利等专项资金)。
7、各书画分院基地洽谈成立下一级分支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申请填表逐级上报总院。考察论证合作条件成熟的由理事会研究,院务公会集体表决同意后,主管领导签字方可下发文件具体施行。
8、每次参加交流活动的书画家名单,由书画院院委会领导推荐择优使用,画院建立每次活动过程中总结档案,以保证书画创作活动质量和书画院对外实力形象展示。(内容包括参加活动的领导嘉宾、书画家们活动实施情况、事后正反面总结材料等)
五、合作书画家及书画院领导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按照管理制度,自觉遵纪守法,热爱祖国书画事业,具备文化部中级以上画家资质证书、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省书协、省美协会员资格;在书画艺术上具有一定的造诣和成绩者,经本人申请或由本院成员推荐,上报院委会审批通过,履行手续后即可成为书画院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书画家(上报资料不得夸大或弄虚作假、违者责令改正直至取消资格)。
1、签约书画家可享受长期在上百家网络媒体及宣传品上予以职务冠名。
2、经院委会批准可享受以书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文化交流系列活动。
3、经院委会批准为自行组织的个人书画展览、拍卖会等冠名。
4、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网上及其它形式宣传推介(明信片、书报刊等)。
5、.经院委会批准冠名出版画册、宣传页、印制日历、制作服饰或箱包等。
6、享有在书画院范围内各种类宣传推介活动中的优先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
7、以总院组织的义卖促销活动中,书画家作品销售成功,可商量按比例分成。
8、本院书画家有遵守本院管理规定,执行本院决议,参加本院系列活动,承担本院布置的创作任务的职责。凡在要求期限内不承担创作义务及总院规定的,作自动退出处理。
9、画院领导、签约画家们,每年创作代表精品(四尺整纸)2幅。书法家每年原创精品力作3幅(四尺整宣以上)存档、出版作品集等,巡展义卖成功后有报酬。所有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在编人员均有义务接受画院交办各种任务的责任,并积极参与组织各类公益活动的义务,.维护好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对外良好形象,不得从事非法违规私自经营活动有损画院声誉等。
10、以上管理办法及细则的所有内容修订,须经过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全体会员大会开会表决通过,即无异议后方可具体实施执行。
中国领导干部书画研究院
中国书画艺术家联合会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艺发中心
2015年3月18日